中国水利网站8月3日讯 根据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关于抓紧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国家级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精神,珠江委普查办与国普办联合成立了珠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国家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组,于2011年7月24日至31日对云南、广西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进行现场抽查工作。
7月30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吴强副主任在珠江委副主任、普查办主任王秋生和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胡朝碧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到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对珠江委普查办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和云南省水利普查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吴强副主任在认真听取云南省、红河州及石屏县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的同时,听取了珠江委普查办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组对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抽查情况的汇报以及云南省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总结汇报。
吴强副主任对云南水利普查工作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给予肯定,并感谢云南省各级水利普查工作者辛勤的付出。针对云南省水利普查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吴强副主任强调: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水利普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作为实施水利精细管理的重要机遇,确保水利普查做出实效,数据能用、管用;二要根据目前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对象清查审核结果,调整下半年水利普查工作方案,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努力把水利普查搞好;三要加强水利普查各专业的衔接,加强表间关系平衡分析工作,水利普查各专业要多沟通与交流,相互对照;四要做好清查对象审核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不要刻意回避,要做到清查对象不重不漏;五要整合资源,认真总结,突出重点难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台账建设工作,确保台账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六要对此次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逐条整改,充分调动县、州(市)、省三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动员所有相关资源力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搞好水利普查工作,为水利普查下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7月26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副主任黄河检查督导珠江普查办的抽查工作及广西区的水利普查工作。
黄河副主任和珠江委抽查组一同对南宁市宾阳县样区的清平水库、炒豆泵站及防洪堤、丰洲村委会机电井和大桥金玉纸业、永凯大桥纸业等相关清查对象及台账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黄河副主任在抽查反馈会上对珠江委和广西区各级水利普查办的工作过程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珠江委抽查组的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广西区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开展扎实、到位,具有自己的特色。广西区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经费落实积极主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清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从自治区汇报材料中对各专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可以看出,广西区水利普查工作人员工作认真,用心思考,求真务实。
黄河同时也对抽查中发现的错报、漏报现象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级普查办根据本次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加紧整改。同时强调,水利普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为了做好水利普查工作,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经费;二是各级培训工作要到位,要使普查人员对普查内容及要求,特别是相关表格的填表要求能准确理解,确保填表的规范性;三是采集数据要认真,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四是要求加强沟通与联系,共同推进水利普查下一阶段各项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