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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曹金萍:合力推进河湖长制“名实相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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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0

  □本报记者 林若箐 赵新

  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提出“每条河流都要有 ‘河长’了”,到目前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许多河流湖泊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河湖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认为,要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向纵深发展,让河长制湖长制实现“名”“实”兼有、“名实相副”。

  “河长制、湖长制是个非常好的抓手,把过去想做而做不成的事、一个部门想做而做不好的事变为现实。通过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河湖面貌大幅度改善,河湖管理取得新突破,正朝着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迈进。”曹金萍说。

  在日常调研中,曹金萍也发现了河湖管理工作的一些难点。“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基本农田,以山东为例,12条省级重要河湖岸线范围内就有基本农田42.83万亩,全省河湖范围内基本农田约560万亩。”曹金萍说,“国家有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不允许占用和破坏,一些河湖治理或者应急抢险工程往往因不能占用基本农田而受阻。同时,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滩地、护堤地等被划为基本农田后,河湖正常的管护行为受到严重制约,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而且,农田产生的面源污染影响河湖水质,对于水生态、水环境也会产生不利影响。”除了这一问题,曹金萍介绍,河湖岸线利用管理不规范、执法监管不顺畅、部门联动不够、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不足等也是当前河湖管理工作的短板。

  曹金萍建议,水利部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的沟通协调,建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协调机制和河湖管理范围内基本农田的退出机制,制定出台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基本农田退出工作方案;加快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从国家层面制定技术大纲,划定统一标准,并做好水利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建立岸线利用管理纠错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加强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加强联合督查和信息共享,推动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加大河湖信息化和监控体系建设力度,综合运用大数据、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构建实用高效的河湖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强化行业监管技术支撑。

  “河长制湖长制在我国已经掀起一股治水热潮,希望接下来能够形成更强的合力,为河湖更美、水质更清助力!”曹金萍说。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9年3月20日

林若箐 赵新
责任编辑: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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