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的市民近日将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参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公众可对所在地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等工作的满意程度打分,公众评价作为考核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入百分制评分,考核结果挂钩区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考评。
《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近日正式出台,确立各区政府(管委会)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部分,重点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指标分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大项共4个指标。工作测评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珠海市各区政府(管委会)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区政府(管委会),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