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10月16日上午10时许,山东鄄城黄河河务局水政、派出所执法人员在例行河道巡查中发现,有人在营坊险工33#坝前向河道内倾倒白色编织袋,水政、派出所执法人员立即将倾倒垃圾违法人控制。
经查,当事人徐某某系该县董口镇尹楼村村民,由于当事人存放在冷库中的食品保管不善,造成变质,所以拉到黄河边扔掉。经执法人员说服教育,向其讲解在河道内倾倒垃圾的危害和影响,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将已卸下的垃圾重新装上车,并对现场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执法人员根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