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13日讯(记者 欧阳新华)10月12日,黄河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的各项要求,了解黄河流域(片)各省区水资源保护规划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黄河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水利部水资源司、规计司、水规总院等领导和专家到会指导。黄委副主任、黄河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廖义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廖义伟强调,针对黄河流域复杂和严峻的水资源保护形势,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必须准确把握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的重点和特点。他指出,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突出了以下几方面的重点:一是规划更为注重水资源保护的顶层设计。二是规划更为注重水质水量水生态的统筹安排。三是规划更为注重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工程体系的构建。同时他指出,水资源保护工作具体到黄河流域(片)实际工作中,还具有以下特点:规划新增内容多,创新性强。规划涉及相关行业和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规划基础相对薄弱,技术难度大。
廖义伟要求,编制黄河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是水资源保护工作与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一是必须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求各省区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二是必须要做到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各省区要在全国和黄委总体部署和安排下,配合完成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尽早尽快组织开展本级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必须要做到工作进度和质量。一定要制定好详细的工作计划,严格工作进度,严把成果质量,满足全国和黄河流域(片)规划时间总体要求。四是必须要做到处理好规划编制中的几个关系。首先要处理好水资源保护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避免与相关规划出现矛盾,使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协调。第二处理好已有成果和本次工作的关系。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成果,做到有继承、有创新、有突破。对于国务院已经批复的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内容,规划中要基本保持一致;对于水源地、地下水、重要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已开展了部分相关工作的内容,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按照新形势下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而不是单纯的照搬。第三处理好流域和省区的关系。流域机构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基础上,配合水利部,从行政要求、技术指导、成果审核等各个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加强对省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同省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流域(片)成果的汇总,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会议宣布成立黄河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流域(片)各省区介绍了规划进展、提出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讨论了黄河流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明确了下步工作安排部署。会后黄委将尽快印发黄河流域(片)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以指导流域(片)规划编制工作;流域(片)各省区表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编制单位,积极筹措经费,配合流域,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山西、河南、山东、新疆等黄河流域(片)十省区水利厅和新疆建设兵团、黄委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