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记者 赵新 通讯员 刘建基)2012年,山东全省水利投入240亿元,其中省以上132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37%、28%,全年使用中央和省水利移民专项资金18.4亿元,完成外资项目2.1亿元,其中利用外资1.1亿元,投入规模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取得明显成效,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初步形成。
去年以来,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山东省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财政投入机制,各市、县(市、区)都出台了筹集水利建设基金的实施细则,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取得明显成效,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初步形成。截至去年11月底,全省应出台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办法实施细则的17市、135个县(市、区),应出台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办法实施细则的17市、125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山东省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财政投入机制迈出重要步伐。
去年年初,省水利厅通过召开落实水利投入政策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地2012年底前全面出台两个实施细则,凡不能按时出台两个实施细则县(市、区),从2013年开始将相应减少省级水利投入补助标准,并取消其申报竞争性水利项目的资格;通过每半月一次电话调度、派员到现场督导;通过给各市水利局长写信告知,通报情况、调动工作积极性。全省各县(市、区)出台两个实施细则的工作,终于提前全面完成。两个细则的全面出台,为广泛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奠定了基础,将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