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18日讯 (记者 赵新 通讯员 赵玉庆)记者从山东省水利厅了解到,2012年国家共安排山东省总投资23.63亿元两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其中中央投资8.63亿元,省级配套4.60亿元。目前,第一批项目建设任务已提前完成,第二批项目也超额完成节点目标任务,共完成总投资的81%,建成饮水工程1272处,累计用工648万工日,450万农村居民和40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去年3月29日,省政府在德州召开全省饮水安全平原水库建设会议,部署安排平原水库建设任务,省直部门与相关七市分管市长签订平原水库建设责任书。在市、县政府承诺建设的基础上,完成沿黄地区饮水安全平原水库规划30座,彻底解决当地合格水源短缺问题,工程总投资96.5亿,建成后可解决107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目前,已基本完工5座,正在建设8座。
注重水质安全,强化水质检测和监测。在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根据水源水质情况,选择合理水处理工艺,推广先进适用水处理设施。各地从编制实施方案,到工程建设实施,都严格落实水质安全要求,所有工程都设计了水质处理设施或消毒设施。强化水质检测和监测。按照规定,供水水厂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化验。与卫生部门联合建立农村饮水水质保障工作联络员制度,做好水质监测工作,17市128县(市、区)均落实了市、县水质保障工作联络员。
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具有供水保证率高、供水水质稳定等优点,是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根本出路。根据编制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以区域内优质水源为依托,合理布置管网,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在实施方案审查时,优先批复覆盖人口规模超过5万人的供水工程,在项目安排时,优先支持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的县(市、区)。2012年建设的1272处工程中,集中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到了90%以上。截止到2012年底,全省规模化供水覆盖农村人口3112万人,占到已通水农村人口的51%。
注重工程建设质量。质量是工程良性运行的基础。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是严格标准,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要求,狠抓工程质量建设,保证工程的长久运行。二是落实责任,制定考核细则,将责任落实到项目实施、设计、施工、监理各单位,监督施工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设计,严把材料关。三是严格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搞好资料整理和保存。
着眼发挥工程长期效益,创新管理机制。重点推广农村自来水工程公司化经营和协会管理两种管理形式。全省城乡供水统一管理的县已达到 53个,覆盖农村人口2485万人;企业化经营的工程3770处,覆盖农村人口2728万人;供水协会管理的工程2941处,覆盖农村人口329万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