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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综合治理暨渭河态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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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渭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鸟鼠山,流经甘肃、宁夏、陕西三省区,干流全长818km。陕西境内渭河干流河长512km。渭河流域总面积为13.5万km2,陕西境内流域面积为6.71万km2。渭河在陕西省境内流经4市2区(宝鸡市、杨凌示范区、咸阳市、西咸新区、西安市、渭南市)26个县(市、区)。渭河流域的主体关中地区约占陕西省1/3的国土面积,集中了全省64%的人口,经济总量占全省的65%,是陕西省政治、经济、文化的核心区域,也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国防、科研教育基地,是连接我国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在陕西及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治理前的渭河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人类长期对渭河的依赖和掠夺式利用,到上世纪90年代,渭河已不堪重负,上游干了,中游臭了,下游淤满了,并由此给两岸人民带来了灾难,严重影响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洪涝灾害频发。历史上渭河多次发生大洪水,从1401年至2010年,渭河流域共发生洪水灾害234年,平均2.6年一次,是典型的洪水灾害多发区。新中国成立以来,累计受灾面积1800万亩次,累计受灾人口3000万人次,死亡人口978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50亿元。

  ——泥沙淤积严重。历史上渭河是一条冲淤平衡的地下河,自修建了三门峡水库以后,渭河防汛形势发生巨大变化。三门峡水库修建前,潼关高程为323.4米,1960年建库后,大量泥沙淤积,使潼关高程迅速抬高到329米,导致渭河入黄受阻,水位抬高,溯源淤积,最终使渭河由地下河变成了地上悬河,进而导致入渭河的12条南山支流也逐步变成了地上悬河,使渭河下游地区成为悬河网地带。

  ——堤防支离破碎。历史上渭河没有修筑堤防。1954年洪水后开始修筑标准各异的堤防工程。三门峡水库修建后,渭河中下游洪涝灾害加剧,渭河防洪工程建设也随之加大了力度,对渭河沿线重要城市按不同洪水量级进行设防。但是,渭河中下游堤防多数是在群众投资投劳大会战情况下修建的,由于受投入不足、施工手段落后等影响,质量控制措施不足,防汛隐患严重。渭河、洛河和南山支流防洪设施基本处于“支离破碎、千疮百孔、不堪一击,一触即溃”的状态。干支流堤防实际防御洪水能力有一半未达标。在渭河出现大水并倒灌支流,或干流、支流同时发水,两水顶托时,极易引起支流溃堤决口,造成严重灾害。

  ——水质污染严重。随着工业兴起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渭河水质污染呈加剧趋势。有人形象地描述渭河:20世纪60年代淘米洗菜,70年代洗衣灌溉,80年代鱼虾不在,90年代水臭难奈。实施综合治理以前,渭河是关中唯一的废污水承纳和排泄通道,以全省18%的水资源量,接纳了占全省80%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在非汛期,渭河宝鸡市以下河段流淌的基本上是城市污水,水质多为V类或超V类,基本丧失了使用功能。水质污染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

  ——河流来水锐减。渭河流域多年平均自产水资源量69.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为380立方米,亩均占有量只有250立方米,分别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1/8和1/6,远远低于国际社会公认的绝对缺水线,与关中资源、人口和经济发展极不匹配。渭河林家村年径流量从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平均为21—23亿立方米,而90年代平均则降到10.7亿立方米,为前40年平均量的49.2%,1997年和2000年仅有4亿立方米。河道径流量锐减,使自身稀释和纳污能力大大降低,减小了下游河道的冲沙能力。加之渭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更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渭河持续健康生命受到威胁。

  ——河道满目疮痍。一是河道内特别是城区段乱倒垃圾现象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和城镇形象。二是河道内因违规采砂造成堤防毁坏和多处沙坑和沙堆,每年汛期都有因沙坑发生人员溺水死亡事故。三是滩地耕作管理无序,80%滩地被长期垦种,大量的高秆农作物形成人为泥沙,严重阻水,每到汛期清滩撤离人员任务繁重。渭河滩岸资源丰富,但长期缺乏统一规划,致使开发混乱,利用程度低,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极不适应。

  二、渭河综合治理基本情况

  2010年,陕西省委、省政府作出在“十二五”期间全线综合整治渭河的重大部署,要求通过加宽堤防、疏浚河道、整治河滩、水量调度、绿化治污、开发利用,实现渭河“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把渭河打造成关中防洪安澜的坚实屏障、堤路结合的滨河大道、清水悠悠的黄金水道、绿色环保的景观长廊、区域经济的产业集群。规划总体布局为“一河、两堤、三区、四园”,遵循“安澜惠民、健康和谐、环境改善、持续发展”四大理念,实现由刚性治水向柔性治水理念的转变。

  2011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陕西省委、省政府在西安灞河口举行了渭河综合治理开工动员大会,渭河综合治理工程全面铺开。工程开工以后,沿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沿渭群众大力支持,驻地部队主动请缨,在广大建设者的共同努力下,渭河综合治理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2015年7月22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渭河治理主体项目投运暨续建工程启动动员会,标志着渭河治理主体工程建成,兑现了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五年时间完成渭河综合治理”这一庄严承诺。渭河综合治理累计完成投资215亿元,630公里堤防主体已经全部完成,建成支流入渭口交通桥54座;渭河下游9条南山支流103公里堤防退建加固工程已经完成,5条支流蓄滞洪区和3条支流防倒灌工程全部建成;建成生态湿地及水面景观等15万亩。

  经过大规模综合治理,这项工程已经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沿渭群众初步享受到了渭河综合治理成果。一是防洪体系得以健全,防洪形势得到较大改善。城防段达到百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西安段达到300年一遇),农防段达到30-50年一遇防洪标准,渭河下游南山支流治理采用疏堵有致的思路,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防洪工程体系,成功抵御30年一遇洪水,确保了沿渭城镇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生态治理成效明显。按照建设人水和谐新渭河的治理理念,实施堤顶硬化、滩区绿化、水面景观和生态公园建设,河道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让沿渭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渭河治理带来的新变化,已成为老百姓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去处,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三是水质污染明显好转。连续实施两个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通过对入河排污口的全面排查,加强水质监测,优化汛期和非汛期水量调度,启动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对进入渭河的水体进行生物净化,加大沿渭排污口关停力度,加快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厂,入黄断面年均水质提高到Ⅲ类,渭河水质显著提高。四是渭河治理带动了明显的产业聚集效应。高新区、工业园区、高效农业区等低碳环保产业开始沿河布局,傍河小城镇建设由原来4个增加至8个,必将对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及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这次渭河综合治理有4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突破了单纯建设防洪工程措施,坚持综合性全面治理。对一条河除了加固堤防外,还一并实施河道疏浚、河滩治理、污染治理、调水拦沙、生态修复等措施,在陕西历史上前所未有。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中省补助、市县为主、各级共同发力,形成强大推动力。水利部给予了大力支持,陕西省委、省政府及沿渭各级党委政府把渭河治理当做大事来抓,集中财力,4年多共完成投资21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支持20.4亿元,省级财政补助50亿元,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在陕西这样一个西部省份如此大规模投资建设一项重大水利工程,历史上还是首次。三是坚持围绕人水和谐这一理念高标准开展建设。积极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总结国内外先进治河经验,在加固堤防的同时融入亲水理念,顺应群众盼水、亲水、居水的强烈愿望。四是充分挖掘沿渭各地历史文化融入渭河治理。在景观设计上宝鸡反映周礼文化、杨凌反映农耕文化、西安反映汉唐文化、咸阳反映秦文化、渭南反映三圣文化,提升渭河文化魅力。

  三、渭河生态区建设基本情况

  2016年1月13日,陕西省政府召开第8次专项会议,决定设立渭河生态区。渭河生态区范围西起渭河陕西与甘肃交界,东至渭南潼关入黄口,沿渭河两岸堤防向外侧按城市核心区200米、城区段1000米、农村段1500米控制。

  渭河生态区规划目标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按照巩固、提升、综合的治理要求,坚持以系统化的思维,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与保护,沿渭河两岸堤防向外侧扩展200至1500米,布局“一河、两堤、两带、六区”,实施滩面整治、河道疏浚、水污染治理、湿地建设、水量保障、生物保护、河湖连通、开发利用,构建河湖库塘连接,人工水道与自然水道贯通,渭河与其他主要水系内部大循环、外部大连通的关中柔性水系。经过五年努力,实现渭河沿岸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相连、产业集群发展、基础设施完备的特色生态区目标。 “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投资189亿元。

  主要建设任务是:按照五年总体建设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工作完成十大生态建设和四大开发利用项目,再用两年时间巩固提升,全面落实规划各项要求。十大生态建设工程:一是河道疏浚工程。二是蓄洪利用工程。三是滩面整治工程。四是生态修复及湿地工程。五是水污染防治工程。六是水量保障工程。七是水文化及水景观工程。八是水生物保护工程。九是信息化工程。十是基础设施。四大开发利用项目:主要实施24处、33万亩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基地,57处、13万亩集中化滨水休闲及体育健身游憩区,12处、4630亩滨水综合产业中心,45处、1098亩三等级综合集散服务区。

  经过近三年来的建设,渭河生态区建设完成投入45亿元,实施滩面治理、水面景观及水生态修复约30万亩。依托渭河综合治理成果,800里秦川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基本建成,已经成为陕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新高地。2017年陕西渭河获得首届全国“最美家乡河”荣誉称号。

  四、渭河管理机构设置、建设管理等情况

  2011年初陕西省成立渭河陕西段综合整治工程总指挥部,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兼任总指挥。组建陕西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负责规划编制、计划安排、资金筹措、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由省水利厅厅长兼任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专职副主任(副厅级)负责日常工作。沿渭各市县两级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016年转入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工作以后,陕西省成立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渭河生态区保护管理、综合利用等指导协调工作,由分管副省长任委员会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和沿渭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等部门和沿渭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整合省水利厅内部事业单位,组建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局(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渭河生态区红线划定、规划编制、开发审批、保护利用、采砂许可、岸线用途管制等工作。目前沿渭设区市一级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机构已全部组建完成,受当地政府和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局双重领导。咸阳市县一级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机构已全部组建完成,渭南市大荔县已成立相应建设管理机构,其它县(市、区)建设管理机构正在组建。同时,为维护渭河生态区正常治安秩序,省公安厅成立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负责渭河生态区治安管理执法等工作。

  在最新一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将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局(省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更名为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省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原有行政职能由省水利厅相关处室承担。省水利厅设立建设监督处(渭河生态区管理工作处),承担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在渭河综合治理阶段,为确保工程高质量顺利施工,陕西省严格审批程序,下发了《渭河全线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河道疏浚清障技术要求》、《河滩地开发利用建设技术要求》和《提防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细则》等制度,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指导。各市(区)落实专业设计力量,编制工程方案,组织专家围绕堤防加宽、南山支流整治等专题调研论证,召开了300多次研讨会与方案评审会,为确保治渭工程质量精细了标准、明确了规范、提供了遵循。治渭主管部门会同工程质量监督稽查机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制定出台了8个治渭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技术操作细则文件;与省监察厅联合发文明确了治渭工程质量管理行政领导责任人、行业主管责任人和技术监督责任人,并分别在主流媒体和施工现场公告公示;举办了四期建设法人及参建各方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质量培训班。坚持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复检和业主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加大质量巡查频次和“飞检”,实现了堤防断面及桥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全覆盖,从根本上保证了治渭工程建设的高标准和高质量。

  在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阶段,沿渭各地加大对渭河生态区的管理力度,交警部门在堤防上划定交通标志、安装限速摄像头,将渭河堤顶道路纳入交通道路和城市道路管理范围,实行科学分类、行业监管、统一化管理,确保了堤顶道路管理规范化。针对水景观工程,落实资金、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利用现代化手段助力日常管护工作,有效保障了工程的正常运行。充分运用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成果,目前基本可以实现对渭河所有堤防上堤路口、南山支流入渭口以及各地城市段水景观工程和关键节点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有效加强对渭河生态区的管理工作。

  五、渭河河长制落实情况

  渭河作为陕西人民的母亲河,历任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一直以来对渭河治理高度重视。陕西省明确由省委书记担任全省总河长、渭河省级河长。目前渭河各市级、县级河长均由沿渭各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017年5月23日,省委原书记娄勤俭同志主持召开渭河河长会议。2018年6月11日,省委书记胡和平同志主持召开渭河河长湖长暨渭河生态区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水生态修复、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水污染防治、不断提高渭河水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确保行洪安全,加强岸线管理、严厉打击河道无序非法采砂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渭河生态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在落实渭河河长制过程中,一是建立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工作和责任体系建立,名录、规划、方案、施策等体系制度化,渭河各级河长巡河检查经常化。两年来,省级部门跟进服务河长巡河33人次,市级河长巡河93人次,县级、乡镇级河长巡河42736人次。二是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2016年11月,渭河被中央深改组列入水流产权确权试点6个单位之一。经过两年来的工作,目前这次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准备接受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的评估验收。目前水域、岸线范围内的1:2000地形图测绘及基本情况调查已经全部完成,划定范围面积600平方公里,埋设界桩6264根、界牌621块、标示牌130块。为渭河生态区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数据支撑,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三是强化岸线管控工作。坚决维护《陕西省渭河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依据总规、严格审批,项目有批复、施工有许可、违规要制止、违建要拆除。联合省公安厅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对部分地区在生态区范围内违规建设问题进行查处。结合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狠抓“四乱”等重点问题整治,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巡查,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涉河违法行为发生。四是推动《渭河条例》修订工作。2013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陕西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是全国首个针对管理河流的省级综合性地方法规。目前渭河生态区的管理工作已涉及水利、环保、林业、交通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原有《条例》部分内容已不适宜渭河生态区及渭河流域的管理现状。根据省委书记胡和平同志的要求,我们正在准备修订《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

  针对渭河的管理,当前我们正在进行两项重要工作。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成立陕西渭河生态集团公司,负责渭河全线生态维护、采砂与经营。2018年12月29日,省政府已正式同意组建集团公司,为下一步建立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建设工厂化、封闭式、生态型砂厂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准备建设渭河干流生态补水水源通关河水库。该水库位于渭河上游宝鸡市境内,是全国首个生态补水水库。水库建成后,可以使渭河林家村90%河道断面提高至基本生态流量每秒8.5立 方米,有效缓解渭河在枯水季节生态基流不能充分保障的问题。该水库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加强规范管理方式为抓手,坚持系统治水、柔性治水理念,打造“千里最美家乡河、一方水域生态区”,真正将渭河建成安澜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和致富河。

责任编辑: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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