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莹)4月18日,长江委召开会议探索流域管理与河长制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加快推进长江流域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
目前,长江委已成立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出台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委领导的督导省份和责任分工。针对2017年首次督导检查,提出了详细要求,并做到“一省一单”。
在“协调”方面,长江委探索建立流域管理议事决策机制,统筹解决流域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创新跨省河湖联防联治组织模式;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抓好规划贯彻落实;协调好各行业、各部门以及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在“指导”方面,按照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的原则,长江委将规划的任务和约束性指标分解至区域和河段,指导各级河长将规划要求落实;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各地制定河湖分级名录,指导跨省河湖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等。在“监督”方面,长江委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为抓手,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做好流域内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督导检查。在“监测”方面,长江委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片)流域管理综合监测站网;加强省界断面、重要水功能区、重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加大巡测力度,为河长制考核提供权威监测数据。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