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 让群众监督河长工作给举报水环境污染者奖励
 

  □本报通讯员 梁敏慧

  在浙江省台州市,细心的市民发现,每条河附近都会有河长公示牌,公示牌上有各级河长及联系单位、举报电话等。作为“五水共治”的主要措施,河长制已在台州推行近两年。

  2016年年初以来,台州市连续出台河长责任包干制度、河道整治方案落实协调制度、河长定期述职报告制度、河长考核督察制度、河长制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等5个专项制度,配合考核、约谈、追责人措施,明确河长任务,落实河长责任,实施最严格的河长制,升级强化“硬气治水”。

  据了解,台州市共有11 386条河,每条河都有一名以上河长负责管理监督。截至目前,三年“消劣”任务中的24个省、台州市控劣五类水质断面,已经消除6个;30个镇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也为100%;其中天台始丰溪城区段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Ⅱ类(部分Ⅲ类),成为可游泳的河。

  按规定,河长要对河道水质改善负责,对劣Ⅴ类水质消除实施包干,牵头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污染源及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农村生活污水等现状调查,制订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从而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推行台州最严格河长制,以“五制”专项制度落实河长责任,使全民都能参与治水,也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负总责这个制度。

  天台制定了《天台县河长制工作流程图》,依托“五位一体”举报平台,打造县级河长工作“四步法”。同时,特制河长日记,附上“河长督办单”,及时记录交办巡查结果,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临海以“集中巡河、蹲点治水”活动为抓手,开展河长一线精细化治水,落实强化河长巡查履职,完善、实施“一点一策”,实现水质提升,并重点破解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除了在实际操作上的任务分配,定期述职报告制、考核督查制让河长的日常工作也得到了“制”。

  台州市各县(市、区)要定期召开河长述职会议,述职对象为排名后十位的县级河长和排名末三位的市级河长的责任部门。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未通过的将被约谈,限期在一个月内做出书面检查并提交整改报告。

  如天台召开“五水共治”河长述职点评会,亮出成绩单,不避讳、不掩饰地直指问题和不足,触动河长们的神经。4~7月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情况显示,由县领导担任河长的33条重点溪流中,8条水质明显提升,权限90%以上监测点位水质达到Ⅱ、Ⅲ类,县域总体水质居台州第一。

  温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明确河长设置与职位挂钩;天台出台《河长制考核办法》,明确将河长巡河工作与年度考核奖金的50%挂钩。另外,还将举报人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直接纳入各级河长的年终考核。

  河长都要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市里已将省市级18位河长、县级河道222位河长的姓名、职务、联系部门、联系方式及河道基本情况等,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了公示。

  同时,台州市还设立专项举报奖励资金,受理、交办、督办或直接参与调查水环境污染违法案件。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由接报地的河长或联系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查清并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

  目前,椒江区实现了投诉受理全覆盖。各级河长及联系单位均设置举报电话,并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对举报情况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举报人给予每单500元至5 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1月10日

梁敏慧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18511059159 业务联系:010-63205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