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站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19
   
         
 
 
         
 
 
 
 
 
内蒙古水利厅采取七项有力措施加大地下水位监管力度
 
分享到:
2022-04-11
 
  中国水利网站讯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针对水利部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中涉及到的鄂尔多斯市地下水位下降幅度较大问题,积极采取行动,制定七项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地下水位监管力度。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旗树林召、达旗白泥井、乌审旗查干苏莫区、鄂前旗敖镇水源地、鄂前旗三段地5个超采区纳入水利部通报,5个超采区地下水位2021年第三季度水位平均下降了2.32米、第四季度地下水位平均下降了1.14米。

  这5个超采区水位下降主要是超采区评估销号后治理措施没有继续巩固,治理手段没有长期坚持;个别超采区存在扩耕扩灌现象,导致超采区内农业灌溉用水量不减反增,加剧了超采区水位下降趋势;在2019-2021年鄂尔多斯市出现降水连续减少的情况,特别受2021年7月旱情影响,2021年地下水位普遍降低,其中第三、四季度的地下水位降幅尤其明显。

  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水利厅经过缜密分析研判,制定了相应措施。一是限审限批。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部分地区暂停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的通知》,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和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等6 个县级行政区因超采区地下水平均水位连续4个季度较上年同期降幅超过0.5米进行“黄牌预警”,超采区所属旗县确定为地下水取水许可限批区域。二是专项督办。对4个季度出现水位下降的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乌海市海勃湾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查干苏莫、鄂托克旗棋盘井、鄂托克前旗敖镇水源地、鄂托克前旗三段地,赤峰市元宝山区,包头市土右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陈家井灌区11旗县(区)进行专项督办,要求各超采区逐个查找水位下降原因,严格落实超采区治理方案,切实找准水位下降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确保水位止跌回升。三是加强监测评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自治区将按年度对地上水管理单元用水进行监测评估,对于管理单元出现超载的划定为超载旗县并实行地下水限审限批。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超载地区制定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明确超载治理的目标、完成时限、具体落实措施,报自治区水利厅审核后,由相关盟市政府印发实施。四是严格取用水监管。加快推进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盟市、旗县对辖区内,尤其是超采区取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无证取水、取水批用不符等问题列入问题台账,逐项整改,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常规工作。对无证取水、超许可量取水的依法立案处罚,对超许可、超计划取水的由税务部门加征1-3倍水资源税。五是加强监管考核。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一市一单”反馈各盟市限期完成整改。将地下水超采治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治区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将采用日常调度工作进展、调查了解阶段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利用遥感监测手段等方式对各盟市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六是完善地下水预警机制。对地下水管理单元用水总量和水位情况按季度进行预警通报。当地下水管理单元年度地下水用水量超过其总量控制指标的80%或者地下水管理单元平均水位距离最低控制水位之上不足0.7米时实行黄色预警,用水量超过其总量控制指标的90%或者地下水管理单元平均水位距离最低控制水位之上不足0.5米时实行红色预警。七是约谈问责。分别约谈了5个超采区所在旗县政府,要求各旗县立即采取措施,在2022年春耕前对扩耕扩灌的耕地完成封井退减,已制定治理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2年4月11日

见习编辑:王瑜
相关新闻
 
加强地下水监管 实施母亲河复苏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湖南省委主委赖明勇:加强矿山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 助推绿色矿山建设
水利部部署开展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
实录|国新办举行《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新办举行《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