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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修订防汛防旱四大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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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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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南京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最新编制修订的《南京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南京市防洪预案》、《南京市抗旱预案》、《南京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四大预案,近日获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据悉,当长江下关水位达到或高于10.22米时,南京全城防汛进入最高迎战状态。
“四大预案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特点。”南京市防办负责人表示,预案主要从防汛防旱组织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等方面入手,根据不同的汛情、旱情、台风灾情状况制订对策,分别建立Ⅰ—Ⅳ级预警及相应的Ⅰ—Ⅳ级应急响应机制范。
以《南京市防洪预案》为例,当长江下关水位超过8.5米警戒线后,启动IV级(蓝色)应急响应预案,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当长江下关水位超过9—9.5米时,启动III级(黄色)应急响应预案;当长江下关水位超过9.5—10.22米时,启动II级(橙色)应急响应预案;当长江下关水位达到或高于10.22米时(1954年型长江百年一遇大洪水),启动I级(红色)应急响应预案,此时,不仅全城防汛进入最高迎战状态,还要撤离江心洲和八卦洲上的部分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南京日报 2007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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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宁丰 许静文 周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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