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设四级预警"对抗"汛期

2007-08-09

    “当暴雨或洪水造成道路拥堵、城区交通瘫痪、部分房屋倒塌、大量人员被困并造成人员伤亡时,除所有防汛车辆要做好出动准备外,北京市消防局总指挥要到场指挥救援。”

    日前,北京市消防局制定了消防防汛蓝黄橙红四级预案。上述情况是对其中红色特大防汛突发事件提出的要求。

    调度员需立即确定灾害等级

    据介绍,该预案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因暴雨、洪水使道路、立交桥、低洼地区积滞水,建筑物倒塌,地下设施进水等灾害事故,以及暴雨洪水引发的多种次生灾害。

    预案要求,遇有暴雨洪水引发的城市大面积积水或发生多种次生灾害,对公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时,消防局调度员接到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报警后,应根据现场反馈情况确定灾害类型、估算灾害等级,集中优势兵力,迅速调集总队、支(大)队、中队防汛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发现险情应及时上报指挥部

    消防局要求,汛期内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和报告各种汛情信息,遇有大雨时,有关领导要严格执行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汛指挥部。加强现场信息反馈,责任区中队到场后应利用最短时间,将情况反馈给调度指挥中心,为进一步确定力量调集方案提供依据。

    此外,消防局还要求各支(大)队、中队在此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任务,熟悉预案并制订子预案,对车辆装备进行力量编组并演练。同时加强对所有器材装备的检查保养,特别是防汛装备器材,切实保证其灵敏好用。

    来源:新京报    2007年8月9日
作者:张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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