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改革 强化执行
确保大规模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广东省水利厅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省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一)推行集中建设管理,提高基层建设管理水平
2009年,我省即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公益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集中建设管理项目法人的组建条件和要求,推荐和引导地方集中当地水利建设管理技术人员,组建集中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成立集中建设管理项目法人76个,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成立集中建设管理项目法人,有效积累建设管理经验,提高了建设管理水平。在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后,我厅立即转发,并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扩大适用范围,提高执行要求,全面推行集中建设管理,并将项目法人及相关人员纳入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管理,促进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加强设计质量管理,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
制定《关于加强水利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从落实设计质量责任制的角度出发,严格对设计单位、业主单位以及设计审查单位的管理,明确了设计报告补充资料不及时、技术审查不通过、弄虚作假、虚报概算、挂靠、转包以及出现设计质量事故等问题的认定条件和处罚规定,对设计质量差的设计单位采取通报、一定时间内不受理设计成果等处罚措施,确保水利工程设计质量,从前期工作开始狠抓工程建设质量。
(三)创新建设管理模式,优选参建单位
一是制定《广东省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试点)暂行办法》,试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探索建设管理新模式。二是积极推进分类打捆招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同类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打捆进行勘察、设计以及监理、施工招标,增强项目吸引力。两项措施的实行,有效的吸引了一批资质高、管理好、实力雄厚的企业参与到地方水利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参建单位技术人员和建管经验优势,既加快进度,确保质量,又帮助提高基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二、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一)利用社会资金,拓宽水利投资渠道
试行BT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搭建市场融资平台,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水利工程,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从“面向市长”向“面向市长与面向市场相结合”转变。至今,广州、深圳、东莞、清远等市已相继成立了水务投资公司,BT模式从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展到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成为我省解决水利工程建设自筹资金不足、减轻地方政府水利即期投入压力和促进水利投入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今年,结合我省民生五项工程启动建设,我厅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工程试行BT模式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总结试行经验,制定了《关于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水利工程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有关融资规定,并增加引入BOT、PPP等模式,扩大社会资金建设水利工程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水利工程的力度。
(二)加强水利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
制定《广东省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和使用;制定《广东省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办法》、《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省外水利企业进粤承包业务的管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依法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我省通过终审入库的市场主体已有800多家,整编并发布的信用信息40000多条,不良行为信息4条。同时,将信用信息与市场准入、资质管理和招标投标等有机结合,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今年,我省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推行第三方检测,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对比检测,省属重点工程项目全面推行第三方检测,并着力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检,将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作为鉴定工程实体质量的重要基础性依据,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健全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推进顺利,成效显著,总投资539亿元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总投资1761亿元的民生水利五项工程成功启动,开局良好。“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