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进度 抓质量
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甘肃水利普查工作在水利部、国普办、流域机构普查办的精心指导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水利厅精心安排部署,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全力开展工作,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一、全面完成清查登记阶段工作
我省对象清查任务全面完成,清查数据成果于9月通过国家阶段性验收,全省共确定清查对象54.45万个。台账建设、普查数据全面获取和预处理等工作进展顺利。1至11月份台账数据录入及预处理完成90%;完成普查数据采集95%、数据录入80%;完成空间数据采集96%、标绘85%。普查时点前清查登记阶段各项工作如期完成,保证顺利进入填表上报阶段工作。主要做法是: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省把水利普查当做2011年水利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视频会后,我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会议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很快实现了专门机构、专职领导、专业人员、专有场所、专用办公设施“五落实”,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清查登记。
2、及时总结,典型推动。清查登记工作开始后,省普查办及各专项技术组,加大对市、县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的跟踪督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用典型县(区)的经验示范推进清查工作。总结推广领导约谈制、分片责任包干制、电子台账动态管理制、“三看制”等好做法,在全省形成了相互学习、共同促进的工作氛围。
3、强化措施,保证进度。一是加大省级各专项组督查指导频次。省级分阶段、有计划、有目标先后派出40多个工作组、160多人次,深入全省85%以上的县区检查指导工作。二是省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对进度相对滞后的市、县普查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派出技术帮扶组,深入后进县指导普查工作。四是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随时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严把质量,提高成果可靠性。一是层层制订数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与质量抽查;二是实行“四结合”审核制,即反复机审和人工审核相结合,专项组审核与跨专业联审相结合,普查办审核与专家组审核相结合,内业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三是通过质量抽查、内业审核、自查整改保证普查数据可靠性。
5、宣传培训,注重效果。我省宣传培训立足省情,以造氛围、促进度、保质量为出发点,力求实效性。培训工作采用 “五结合、一参与”方式,从方案制定、师资配备、组织协调、学员管理等方面,细化工作安排,突出培训实效。第二阶段培训全省累计办班422期,培训各类普查人员2.61万人次。宣传工作紧扣普查节点要求,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力求做到全社会覆盖。普查机构通过制作宣传牌、标语、板报,发放传单、告公民一封信等措施推动普查对象、参与部门的积极配合。
6、加强协调,提供保障。我省经济落后,国扶贫困县占50%以上,各级政府克服困难多方筹措经费,目前全省共到位普查经费9280多万元,采购电脑298台、打印机143台、手持GPS 268部、保密单机132台等专用设备,按时完成了水利普查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建设,基本保障了现阶段普查工作的需要。
二、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省水利普查要坚决做到三个进一步加强。
1、进一步加强进度控制。一是提早安排部署。根据国家进度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尽量将各项工作做得更超前、更完备、更充分。二是稳定队伍,加强技术人员配备。各级普查办主任仍要把普查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专职副主任百分之百地投入普查工作,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要保持稳定,技术支撑单位加大技术力量投入。三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要按时间、分层次,逐一落实责任部门,保证各项工作和职责落实到人,落实到完成的时间节点。
2、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一是抓好普查数据源头的质量关,确保普查数据采集方法可靠、来之有据。尤其是抓好县级数据的录入、汇总分析和复核比对等审核工作。二是抓好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平衡质量关,加强专项工作组之间、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加大会审、联审力度,做好普查成果与已有资料的比对分析,确保普查数据成果真实、可信。三是抓好质量抽查,把质量抽查作为监测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将质量抽查作为普查工作重点,制定抽查计划和工作方案,及时开展质量抽查巡查工作、报告质量问题、做好整改落实。
3、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根据各项普查任务的进度安排,有针对性、分层次开展督导检查。尤其对普查任务重、工作进度滞后、技术力量不足地区,加强行政推动、技术指导和帮扶,及时解决填表、上报、汇总、平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012年是水利普查成果形成的关键时期,我省将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陈部长的重要讲话,按照国普办“一条主线、两个阶段、三大任务、四个节点”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