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1年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李强
(2011年12月19日)
尊敬的陈雷部长,同志们:
今年3月18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启动会议以来,水利普查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战阶段。一年来,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级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完成了对象清查工作,建立了基层取用水台账,开展了普查数据全面收集整理等工作,为正式普查填表上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前一阶段水利普查工作中,各级统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水利普查相关工作。国家统计局协助提供了社会经济典型用水户和水利活动单位参考名录等资料,参与了水利普查有关文件的咨询审定。各级统计部门也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了水利普查工作,提供了统计基础资料和统计调查技术支持,协助开展有关水利普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当前,水利普查标准时点即将到来,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将全面铺开。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和本次会议精神,广泛动员本系统力量,积极协助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切实做好填表上报各项工作。
结合统计部门开展有关大型普查的经历,我就做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是加大组织宣传力度,确保普查数据填报质量。获取填表对象积极配合,如实填报普查数据是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成功的关键。在填表上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水利普查意义认识不足,怕麻烦,不愿配合,敷衍了事,甚至心存疑虑,怕露底,不愿讲真话等情况。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动员,使广大填表对象都能依法接受普查,同时切实履行好应有承诺,依法保护普查对象合法权益,有效消除填表对象思想顾虑,从根本上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二是加大汇总分析力度,做好普查数据质量逐级审核把关。在逐级开展数据审核汇总过程中,要做好普查数据与历史数据、统计数据对比分析,对于一些对比不一致、甚至有较大差距的数据,要正常对待,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在汇总上报前,做好解释说明。普查就是为了追求真实,反映水利发展的真实面貌,水利普查成果与历史数据不衔接,将来可以通过修正历史数据来解决,这是符合国际统计一般规则的。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协助各级水利普查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消除人为干预普查数据倾向,防止发生扭曲普查数据的情况。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填表上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执法检查是保障填表上报工作依法合规的重要手段。必须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普查机构和人员职权不受侵犯,保障普查数据填报真实准确,保障填表上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统计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协助水利普查机构做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的统计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普查工作秩序,为普查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制保障。
我们相信,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