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印忠在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8-02-25

坚持惩防并举 更加注重预防


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在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部党组成员 驻部纪检组长 张印忠
 
(2008年2月25日)


同志们:

 

  部党组决定召开2008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全国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午,周英副部长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陈雷部长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出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我代表部党组,对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2007年工作情况


  2007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和水利行风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证。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监督检查,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水利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水利实际,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努力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第一,围绕重点工程和民生水利建设,开展执法监察。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多发易发,水利部连续四年和淮委组织沿淮四省水利厅对淮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认真开展执法监察,确保工程建设"干部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目标实现。各级水利部门认真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水库移民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涉及民生水利的工作办实办好。山西等省针对老百姓关心的应急水源工程和淤地坝工程,进行重点督查,江苏、吉林、海南等省开展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的督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围绕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水利系统认真部署对治理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对水利系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河南、北京等省市开展水利专项资金检查,安徽省针对水利重点工程和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了工作落实。


  第三,围绕提高工作效率和转变工作作风,开展效能监察。在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了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的效能监察工作。编制了效能监察测评表,明确了7个方面共25项评议内容,面向全社会开展评议,接受监督。截至去年底,共收到全国水利系统书面评议意见2554份,网上评议表416份。总的来看,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作风建设还是比较好的,得到了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但从某些单项指标上来看,还是有少数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福建等省水利厅在机关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督查,防止和克服机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机关高效运转。长江委等单位重点开展直属企事单位的效能监察,促进单位工作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组织开展巡视工作。2007年,在水利部党组领导下,驻部组局和水利部人教司研究制定了《中共水利部党组2007年巡视工作方案》,在总结2006年开展巡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组织巡视组,分别对水利部淮委沂沭泗局和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开展巡视。河北、陕西、湖南等省水利厅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对本省水利系统进行了巡视。通过巡视,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努力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驻部组局会同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积极开展了党纪政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协助组织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把《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纳入处级干部培训教材和水利部党校教材,组织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观看了《赌之害》等录相,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果展览。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不断丰富水利纪检监察网的内容,刊发各地区各部门廉政信息800多条。重视廉政文化教育,黄委、淮委等单位积极组织廉政文化进家庭、廉政知识问答等活动,天津市水利局组织"清水之声"廉政文艺演出活动,长江委组织廉政文化书画展,海南省水利局通过廉政党课增强教育实效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很有特点。水利系统其它单位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机关廉政作风进一步增强。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禁止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做好领导干部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订了水利部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陈雷部长主持召开了水利部党员干部大会,对贯彻落实《规定》进行了动员。水利部各级党组织按照《规定》及《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对照《规定》条款逐项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上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自纠情况表》。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在行风建设方面,制定了《灌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基层水管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和《水行政执法队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对大型灌区、基层水管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海委、吉林、宁夏、福建、四川、山西等省区水利部门扎实开展基层水利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认真倾听民意,关注民生,解决问题,使民主评议工作主动融入水利中心工作,通过民主评议活动,有效地推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甘肃、湖北、辽宁、陕西、青海、内蒙古、上海、大连等省(区、市)水利部门通过录制视频节目,建立"行风热线"或采取电视、电台直播形式,直接接受社会咨询,回答百姓热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扎扎实实做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受到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赞誉。


  在政风建设方面,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部机关修订完善了会议、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在专项治理工作方面,一是按要求部署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共清理达标表彰项目113个,经审核,保留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7个,撤销68个。三是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开展了"四无"水电站的清理情况检查。四是加强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的督查,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配合人事部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督促一些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五是在水利系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水利重点领域和部位,各省普遍开展了检查评估工作和"回头看"活动。


  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方面,部机关编制了《水利部政务公开内容详细目录(第二批)》,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内蒙古、辽宁等省区基层水利部门积极设置行政审批大厅,公开部门职责、执法程序、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湖南、吉林等省基层水管单位和一些灌区坚持各项事宜充分公开,在用水水量、水价、水费等方面增加透明度,让老百姓用上明白水和放心水。广东、云南等省通过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公示和跟踪检查,拓宽监督渠道,有效预防了水利资金被随意挪用的现象发生。长江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中央纪委的表彰。


  (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加强了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明确了水利系统查办案件的重点,严厉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制订并认真执行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加大对案件线索跟踪排查,重视案件工作研讨,组织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主题开展研讨活动。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认真查办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地方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都高度重视办案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收集案源,深入开展案件调查核实,强化责任追究,重视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


  2007年初,部党组对构建水利惩防体系建设进行总体部署。各职能司局、直属单位和地方水行政部门针对水利建设项目安排、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工程招标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强化制度建设,进行重点防范,在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所深化,取消和调整一批水利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并取得了进展。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制定了领导干部任期管理等办法。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水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强化水利投资管理,出台了《水利部规划及建设投资管理决策制度》。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出台《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和落实水土保持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外事出国团组管理和科技项目管理。修订完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防汛抗旱经费、蓄滞洪区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察的制度创新,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开展了《水利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研究》,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


  召开水利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座谈会,交流了经验,推进了工作。河北、青岛等省市水利部门和黄委等直属单位深化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机制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中的治本作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十六大以来,水利部门共出台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行为的制度规定74项,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决策责任追究制度3项。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从源头上加强了预防腐败的力度,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了反腐倡廉的整体水平


  部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十分重视,2007年年初以党组文件印发《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年中认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年底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部领导带队对5个直属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单位的落实,驻部组局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从调研和检查的情况看,水利系统绝大部分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比较重视,能够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接受监督和自觉加强监督的意识逐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促进了权力规范运作和内部监督管理,为服务和保障水利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纪检监察和审计、稽察、预算执行等部门协调配合,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年来,水利系统纪检监察、财经、审计、工程稽察、预算执行等部门和单位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监督职能作用有所增强。驻部监察局与部审计室联合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组织召开了水利工程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工作交流会。云南等省水利监察和内审职能相结合,通过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水利部稽察办全年组织稽察、专项调查和举报调查38组次,开展对小海子水库垮坝、岗岗水库垮塌等5起突发事件专项调查。通过稽察督办,工程质量问题基本得到整改,及时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预算执行部门加强预算监督,充分运用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保证水利财政资金的支付和使用安全有效。


  回顾2007年的工作,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和进展。这得益于中央纪委的正确领导、水利部党组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以及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和繁重。水利系统违规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个别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和部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责任追究还没有形成制度,对巡视工作结果的运用不够规范等。这些都需要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的部署,紧密围绕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提出的任务要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任务,把学习实践活动转化为促进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正确思路、有效办法和实际行动。


  要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要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开展监督检查。2008年的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提出的水利工作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治水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水利部党组治水思路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民生水利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把落实民生水利问题的监督检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要紧紧围绕民生水利,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灌区节水改造、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解决民生水利问题,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认真整改;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完成民生水利各项任务。


  (三)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为推进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和谐氛围。继续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三个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目标。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6)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水利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企业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水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掌握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权,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四)认真查办案件,为新时期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谋取私利和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工程建设、库区移民、保障人畜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要严肃处理,坚决清除腐败分子。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加大改革和制度建设力度,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逐步建立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形成水利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深入研究违纪违规案件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格办案程序, 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剖析,健全有关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以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


  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建立"廉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改进会风文风,提高文件和会议质量,努力实现机关职能、作风和工作方式的"三个转变"。根据《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水利部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加强会议管理。提倡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继续开展水利行风评议工作。认真整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要在全国大型灌区范围内建立健全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逐步扩大水利基层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范围,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实用的民主评议指标体系。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积极推行办事公开,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农村水电供电企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导意见。


  做好信访和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层级监督的主渠道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改进服务方式。要继续大力推动网上办公,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加快网上监察系统的建设,通过对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的电子监察,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紧紧围绕水利发展的重大问题、长期积累的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所思所盼,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六)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继续完善水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继续做好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努力从源头防止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议事规则(试行)》、《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考察工作,坚决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建设,修改完善公务员调任、申诉等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继续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要继续落实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水利资金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审计制度。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禁设立并继续清理"小金库"。强化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继续加强水利投资管理制度建设。要深化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水利投资项目决策和监管制度,防止"人情工程"、"关系工程"。要建立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形象工程"。推进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计划管理,突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的重点领域。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办法。


  继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以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为重点,建立水管体制改革督导机制,加大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制",完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系统,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完成部机关和流域管理机构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四个方面的执法职权,加快出台《水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推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权力约束运行机制的建立。


  加强其他相关水利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强化对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积极培育和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完善和落实水土保持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外事出国团组管理和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完善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农村水电建设监督管理制度。


  继续做好构建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按照《水利部党组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舆论氛围。今年,要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进行一次检查。


  (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积极探索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有效监督行政权力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继续开展对部直属单位的巡视工作,完善巡视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巡视效果。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举报受理工作。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开好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继续开展对淮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执法监察,继续做好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继续开展对水行政法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针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继续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督。要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人饮安全工程、灌区节水改造等工程的稽察监督工作,加强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要加大稽察和督促整改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和使用安全。工程稽察要与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紧密配合,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做好水利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水利基本建设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以民生水利为根本,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围绕部党组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配合国家审计,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八)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二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三要强化任务分解。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和量化,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四要强化检查考核。要坚持把平时督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考核班子集体与考核班子成员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重点抓好年底的综合考核,全面掌握工作绩效。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水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推进改革发展的信心。认真学习党章,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要结合水利实际,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作风教育,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水利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


  (二)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要求的能力,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积极发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工作中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检查,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拓展政治、经济、法律、纪检监察和水利业务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加强对纪检干部多种岗位的使用和锻炼,拓宽视野,增强本领,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打铁还要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工作第一线,面临各种诱惑和腐蚀的考验。要严格要求,加强教育管理,使纪检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严格依纪依法执纪办案行为。水利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同志们,今年是党的十七大作出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水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不断取得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促进水利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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