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水利网站讯 (记者 车小磊)9月19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昆明市召开《云南省彝良“9·07”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审查会。水利部相关司局和单位、云南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和单位,昭通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代表听取了编制单位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成果汇报,与会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查。
《规划》确定的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期为2012—2013年,其中2012年9月—2013年1月为应急修复期,主要解决民生供水和防洪减灾工作;2012年9月—2013年12月为恢复重建期,对受损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恢复建设。
与会专家讨论后认为,《规划》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总体思路清晰,提出的确保水利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不低于灾前水平的目标符合实际,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明确;规划汇总的水利设施震损基本资料较为详实,灾后应急修复和恢复重建技术路线基本合理,引用标准合适;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农村供水、防洪减灾、灌溉排涝及水土保持等受损水利设施应急修复和恢复重建相关措施;《规划》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合理;投资匡算编制依据合理,结合当地同类典型工程投资,采用扩大指标法等分类匡算符合实际,匡算结果基本合理;《规划》提出的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基本可行。
专家同意《规划》通过审查,同时建议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规划》,有关部门抓紧履行报批程序,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受损水利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早启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