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7日讯 为深入推进《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3月5日太湖局在上海组织召开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条例》颁布以来贯彻实施情况,探讨进一步深入贯彻《条例》的有效举措。太湖局叶寿仁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浙江、上海水利(水务)厅(局)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人,苏州、湖州市水利局负责人,太湖局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叶寿仁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条例》颁布以来两省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良好效果。他指出,流域水安全是太湖局及两省一市水利部门面临的共同问题,保障水安全是我们须承担的共同责任。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行业内工作安排,梳理《条例》规定需限期完成的任务、履行的职责;二是加强地方配套制度建设,用好有限的立法资源,在地方立法中体现《条例》精神,清理与《条例》相冲突的政策法规;三是依据《条例》积极开展与环保等行业的外部合作,共同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
太湖局水政处总结了太湖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并强调《条例》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两部法律,涉及流域机构、地方政府、水利及环保部门等多元主体,《条例》的贯彻实施需要流域与区域团结协作,共同落实。水政处还介绍了2013年太湖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条例》宣传工作安排,以案说法电视片制作要求等,希望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江苏、浙江、上海水利(水务)厅(局)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苏州、湖州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分别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地方宣传活动安排进行了交流发言,并从《条例》执行及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宝贵建议,一致表示将配合太湖局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有关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