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1日讯(通讯员 耿清蔚 记者 尤珍)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太湖流域水量分配工作,8月30日下午,太湖局在上海组织召开了太湖流域水量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审议了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大纲,部署了太湖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太湖流域水量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太湖局局长叶建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太湖局副局长叶寿仁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叶建春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是落实《水法》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流域水资源宏观调控、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客观需要,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流域和省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的迫切需要。水量分配要遵循公平、公正、高效;优先保证生活,兼顾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尊重现状,合理调整;本地及引江水资源统一配置等基本原则。太湖流域制定并实施水量分配,具有较高的难度,主要表现在流域可分配水量确定难、水量分配方案实施难、水量水质互相制约、水量调度和防洪调度关系密切等四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和各方要求。叶建春局长要求,太湖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统筹流域的整体利益,兼顾好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的用水关系,以及经济社会用水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同时,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抓大放小,求同存异,共同推进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
叶寿仁副局长在会议总结时强调,严格按照水利部要求的2011年底前完成流域水量分配技术方案,2012年完成协调、审查和报批工作的时间进度扎实推进工作;两省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团结治水,团结管水,团结用水;流域水量分配工作的组织和技术承担单位要根据会议要求,认真研究吸收相关意见,尽快修改完善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大纲。
会议认为,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大纲符合水利部批复的全国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任务书和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的要求,适当修改后可作为开展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的依据。
太湖流域水量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江苏、浙江省水利厅,上海市水务局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