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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召开浙江、福建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2010年度省级实施方案审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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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1
 

    根据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审核201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2010年11月25日到26日,太湖局在上海组织召开了福建、浙江两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2010年度省级实施方案审核会。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中心孙东亚主任代表国家防办到会指导,太湖防总秘书长、太湖局副局长吴浩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省级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太湖局成立了由太湖局副总工任组长,防办(水文处)、规计处、财务处、建管处、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的技术专家组。与会专家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对两省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和技术把关,提出了建议和修改意见,为全面启动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奠定了基础。

  吴浩云在讲话中表示,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对于防洪减灾至关重要。他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启动视频会议上陈雷部长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水利部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他要求太湖局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流域机构职责,做好实施方案审核、建设过程技术指导及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太湖流域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浙江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太湖网   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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