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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黄河生态法治屏障——黄委河湖执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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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本报特约记者 李银鸽 通讯员 郝梦丹 程征 吴四民

  春日晴空下,长河安澜。举目远眺,缓缓流淌的黄河水与竞相吐翠的两岸植被相映成趣,共同绘就一幅美好的生态画卷。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格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河道内水事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威胁黄河行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多年来,黄河水利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河湖执法工作,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隐患,依法严格查处水事违法行为,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维护黄河生态健康提供了重要支撑。

  统筹绘制任务图 上下联动严执法

  加强河湖执法工作是水利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黄委对此高度重视,将加强河湖执法工作作为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执法、“清四乱”专项行动、采砂专项整治等文件精神,结合黄河实际,制定了《黄委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委属单位。方案明确提出,河湖执法工作由黄委统一部署,黄委机关有关部门及委属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组织实施。执法活动采取分级执法检查、上下级结合执法检查、与外部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

  按照黄委的要求,山东河务局、河南河务局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出台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执法程序、责任等,规范了执法行为,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执法效能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黄河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强化队伍建设是河湖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黄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认真做好执法办案现场模拟演练活动,提升水政监察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深化水利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执法管理体制,改变多头执法状况,建设了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专职执法队伍,促进河湖执法工作的整体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调解水事纠纷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自2018年以来,黄委各级累计开展河湖执法巡查排查7498次。查处非法建设12项,清除违法建筑8.5万平方米、非法采砂点476处、采砂船1640只、河道(库区)非法堆砂474万立方米、垃圾22.7万立方米、阻水片林45亩,平整河床31处,整治非法临时设施153处,清除鱼塘40亩,清理游乐园1处,基本实现了巡查排查全覆盖,维护了黄河正常水事秩序。

  督导检查促整改 履职尽责强监管

  黄河大北干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中存在体制不顺畅,缺乏流域采砂规划支撑,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法权不够,对非法采砂缺乏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等问题,出现了大量非法采砂行为。对此,水利部、黄委以及山西、陕西两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

  在整治过程中,黄委按照水利部确定的“加强督导检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先后两次组成督导组,奔赴两省沿黄各县(市),与山西、陕西水利厅密切配合,不间断地开展督查、巡查,有力地促进了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

  通过黄委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各级河长办、地方水利等部门不懈努力,河道采砂清理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黄河晋陕峡谷段共关停460个(陕西188个、山西272个)采砂场(点),实现了船只全部上岸,部分县(市)采取了集中封存,砂堆全部清理出河道,部分砂场已开始启动复绿工作。

  黄委不断强化对全流域的监管,河湖执法活动开展以来,黄委组成督导检查组,先后对黄河流域省区和委属单位的河湖执法工作开展、各单位执法台账建立和违法案件查处整改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重大水事违法案件,采取层级交办、挂牌督办等措施,推进违法案件查处,促进了河湖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了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

  探索执法新手段 多措并举解难题

  “生态兴则文明兴。黄河保护与发展为国运所系,任重道远。维护黄河健康生命,让黄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为此而不懈努力。”2018年12月7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的领导下,由黄委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发起,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参与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并进行庄严宣誓。

  黄河河道承载的多元化社会功能日益凸显,如何跳出单一的治河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改进执法手段,从源头遏制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更加有效地保护黄河生态?黄委积极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实践路径。

  自河长制湖长制建立以来,黄委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构建河长制框架下黄河河道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和河道采砂管理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流域与区域、政府部门与河务部门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当地河长办及公安部门的协调合作,将水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河长制、法院强制执行等有机结合,努力完成各项河道执法检查任务,切实推动了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有效破解执法难题,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

  各级河务部门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和执法工作力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开展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建设,推行阳光执法、说理式执法,树立黄河水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加强水政遥感、执法巡检、定点视频、无人机等系统的应用管理,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确保执法效果。目前,黄委水事违法案件处置系统在15个县级河务局上线运行,实现了水事违法案件网上办案和办案流程的动态化管理。

  黄河治理事关我国东中西部协调发展,事关“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实施,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黄委将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补齐治黄工程短板,强化覆盖全流域的行业综合监管,着力维护黄河健康生命、促进流域人水和谐,不断满足流域人民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9年4月16日

李银鸽 郝梦丹 程征 吴四民
责任编辑:邓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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