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6日讯 近日,704个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通过水利部验收,其中,黄河流域(片)126个。至此,黄河流域(片)共有240个县通过水利部验收。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水利部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第一批能力建设工作2012年结束,黄河流域(片)有114个县通过验收。第二批安排黄河流域(片)能力建设县134个。按照水利部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黄委通过两年建设,并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验、流域管理机构复验和水利部抽验,尚有8个县能力建设工作未达到水利部规定的建设标准,实际通过率为94%。
按照水利部总体部署,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黄委主要负责对各省(区)进行检查指导,并按要求开展复验。为此,黄委紧紧围绕能力建设目标任务,通过各种形式,督促各省(区)及能力建设县,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按20%的抽查比例,对各省(区)初验合格的县进行了复验,有效推动流域(片)能力建设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