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27日讯 4月20日,水利部在京召开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通报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和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有关情况,对前六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名单进行确认。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海委漳卫南局(机关)被确认为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经复审,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海委海河下游局(机关)、海委海河下游局西河闸管理处、海委漳河上游局等四家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称号,海委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长期以来,海委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和水利部党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内涵,创新载体,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截至目前,海委系统中海委机关、海河下游局机关为全国文明单位,5家单位为省级和部级双文明单位,12家单位为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海委各项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海委将以此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长抓不懈,常创常新,继续全面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在思想道德建设上深化拓展,在诚信建设上务求实效,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上突出价值内涵,在水文化建设上丰富创新,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流域水利改革、依法治水管水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