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27日讯 日前,根据水利部的有关部署,海委下发通知,统筹安排流域各地开展2015年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流域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监测数据,为及时掌握海河流域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2015年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将重点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的大型地下水水源地、严重污染河流沿岸、重要城市周边地区及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等重点区域全面展开。按照计划,监测工作将根据海河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对必测项目20项,选测项目19项,共39项指标进行监测,共涉及598个地下水测站。(宣传科供稿)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