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委系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冬季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把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抓紧抓好。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到岗,明确到人。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综合监督、各部门分工管理的安全工作机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生产、管安全的职能,协作配合,齐抓共管,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工程运行等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检查各项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重大火险和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中,要根据岁末年初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安全设施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制订水利施工和各类水利设施防风、防降雪等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要认真做好冬季供水防凌汛、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对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组织好灭火、应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要做好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保障道路行车安全;要对油库、锅炉、压力容器、仓库等危险部位要强化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到现场巡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的,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来源:水信息网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