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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集团采取措施加强库区水政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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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2 |
中国水利网站11月2日讯(记者 吴涛)近年来,为了加强丹江口水库水政水资源管理,汉江集团水政水资源处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宣传《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水资源的法制化管理,对加强丹江口水库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丹江口水利枢纽是一座具有防洪、发电、灌溉、航运、养殖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大型水利工程,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地。目前,库区周边的丹江口市、老河口市、淅川县、郧县都从丹江口水库取水,用于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及农业灌溉。工业及生活供水年均供水量月为1400多万立方米,农业供水年均供水6.5亿立方米。
为了切实加强丹江口水库水政水资源管理,从组织建设、经费投入等各方面入手开展工作。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总队的指挥下,丹江口水库支队正式成立。为了切实有效的覆行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行政职能,汉江集团先后选派7名人员参加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主办的水政监察员岗前培训,均取得水政监察员任职资格。目前,丹江口水库支队共有6名兼职水政监察员。为加强下游河道的管理工作,2008年,汉江集团和长江委网络信息中心共同投资60余万元在丹江口大坝上下游,左右岸安装监控设备,以便对枢纽工程实施动态监控,确保工程安全和河道畅通。
由于汉江集团是企业属性,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因此丹江口水库支队至今没有正式挂牌,给水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很大的困难。尽管如此,汉江集团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从2006年开始,为认真抓好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汉江集团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播放水法宣传片,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和各用水户的水法制观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认真学习水行政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水行政法规是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人员精干、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的基础;是确保水政监察人员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前提。我们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水政监察员学习有关水法律、法规、政策及部门规章,通过学习,提高了水政监察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增强了水政监察人员的自身素质。
汉江集团还以确保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顺利进行,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为重点,依法处理危害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和事件。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的水源地,为了保护好水资源,坚持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水资源的法制化管理,把各项水事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丹江口水库上游的网箱养鱼发展的很快,有的网箱距离大坝很近,丹江口大坝下游河道内还有一些违章设施,这些都是对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顺利进行和大坝的防汛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汉江集团积极同丹江口市联系,在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下,终于将水库上游的网箱拖离大坝禁区,并成功清除了大坝下游的各种违章建筑和设施,为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顺利进行和大坝的防汛安全提供了良好条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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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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