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场

主席台

矫勇讲话

郭有明致辞

刘雅鸣致辞

周学文主持并作总结

发放抽查样区资料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动员大会在武汉召开,矫勇强调
认真扎实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中国水利网11月1日讯 (记者 邵自平) 10月30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动员大会在武汉召开。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矫勇出席会议并讲话。矫勇强调,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准确把握事后质量抽查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扎实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有明、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刘雅鸣到会并致辞。水利部总规划师、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周学文主持会议并作总结。
矫勇充分肯定了水利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各级水利普查机构紧紧围绕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统一部署,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填表上报阶段工作按期完成,省级普查成果整改上报成效明显,全国水利普查初步成果已经形成,水利普查各项收尾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普查工作进展顺利。
矫勇指出,事后质量抽查是全面检验水利普查工作成效,判断水利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成果准确、完整、权威的重要手段。做好事后质量抽查,是依法开展水利普查的必然要求,是检验水利普查成果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普查成果的必然要求。要充分认识水利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抽查工作。
矫勇强调,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准确把握事后质量抽查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扎实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一要认真学习,切实掌握抽查技术和方法。要消化吸收培训内容,相互交流讨论,熟悉现场交流方法和数据采集技术,熟悉每一类普查对象不同指标数据的最优获取方式与渠道。二要统一规范,严格执行抽查技术规定和标准。要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办法》的规定,全面完成抽查任务,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操作标准,按照统一的时间开展抽查工作。对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确定的抽查地区和抽查对象需逐一详细调查,不得随意减少调查样本数量,不得随意简化抽查工作环节、降低工作标准。要按照普查数据调查技术方法和要求采集数据,确保每个指标数值来源符合规定。三要客观真实,如实填报抽查指标数据。抽查组要独立开展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的独立性;要重新调查访问、重新查阅资料、重新测量计算,填报真实数据,确保抽查数据的真实性;要提高抽查责任意识,提高抽查技术水平,加强抽查过程质量控制,使抽查登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确保抽查数据的准确性。四要严肃纪律,坚决禁止干扰抽查工作。地方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水利普查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这次抽查工作。本次被抽查的县级普查区的水利普查机构和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水利普查对象要积极支持配合抽查工作。五要科学评估,准确反映普查数据质量。各支抽查队伍要按时完成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国普办要组织技术力量尽快做好抽查数据处理分析,提出普查主要指标数据的质量分析报告,为普查成果的审查、汇报、发布提供依据。
矫勇最后强调,在水利普查最后收官阶段,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和其他各项普查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要加强组织,抽查组要统筹安排,被抽查地区水利普查机构要全力配合,做好抽查工作。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保持机构、人员稳定,善始善终,做好各项收尾工作。二要精心组织。各抽查组要做好工作计划,科学安排时间,合理分配任务,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各级普查机构要安排好国家级数据汇总分析的配合工作以及总结表彰、成果发布和宣传等收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严控质量。继续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水利普查数据汇总科学、完整,质量评价客观、有效,成果发布规范、准确、权威。四要严格保密。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按照《统计法》和保密规定,严明保密纪律,切实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和普查成果的保密工作。五要做好宣传。要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宣传和水利普查成果发布的宣传准备工作,促进事后质量抽查顺利实施,让社会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普查成果。
会上,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介绍了抽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北京市水务局、湖南省水利厅分别代表抽查组和被抽查地区水利普查机构发言。会上还对抽查样区资料进行了现场发放。
为保障此次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顺利进行,10月29-30日上午,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专门对参加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近400个同志进行了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分别讲授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流程和要求、抽查内容和指标、现场调查技术和方法等。会后,31个抽查工作组将对选取的县级普查区开展为期20天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来自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普查机构和国家级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参与事后质量抽查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