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站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19
   
         
 
 
         
 
 
 
 
 
山西省阳泉市政府召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协调会
 
分享到:
2017-09-08
 

  中国水利网站9月8日讯(通讯员 皇甫佳)8月31日,山西省阳泉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城区、矿区和开发区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阳泉市副市长潘海燕、城区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阳泉市水务局局长郭爱聪主持会议并通报了相关情况,《山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阳泉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人民银行阳泉分行联合转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未设水行政主管的县区,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机构执行本办法。由于种种原因,城区、矿区、开发区一直未按文件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机构,也未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审计部门在财政审计工作中发现上述问题,并要求督促整改。

  会议议定,城区、矿区和开发区要尽快确定水土保持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同时,要进行认真整改,核查收费文件下达后的去向和处理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足额补征2016年5月以来未征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近期,要上报机构人员落实情况和整改方案。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9月8日

皇甫佳
责任编辑:李旸
相关新闻
 
山西明确幸福河湖建设目标
山西长治市潞城区:水价“瘦身” 幸福“增值”
激活节水内生动力
山西发布《幸福河湖建设导则》
山西:“三纵九横”现代水网加速成型
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454 业务联系:010-63205282 举报电话:010-6320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