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4日讯(记者 王秀芳)近日,山西省运城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运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主要河道不断流,地下水及主要泉域逐步恢复,主要河流实现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2017年6月底前,各县制定出台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8月底前出台全市考核办法,建立相关制度;12月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工作验收。到2017年底,在全市建成覆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重要河流及湖泊的市、县、乡三级河长制体系。
《工作方案》明确在全市设立三级河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总河长。汾河、黄河运城段和涑水河、姚暹渠2条市管主要河流分别由市领导担任市河长。汾河、黄河运城段和2条市管主要河流流经的县、乡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河务局局长兼任。
运城市河道共97条,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56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41条。拟设立河长的河流81条,其中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56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25条。拟设立湖长的湖泊为3处,分别为鸭子池、圣天湖、伍姓湖。
据了解,运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包括统筹河湖管理和保护规划、确定河湖分级名录、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八项工作任务。力争到到2020年底,重要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46%;运城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确权登记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