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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河长办出台河长巡河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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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1
 

  中国水利网站12月1日讯(记者 王剑)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河长办出台《汉中市河长巡河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河长巡河工作,以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实现对河流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严防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等现象,全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水清岸绿、生态健康、自然优美、人水和谐”的良好河湖生态环境。

  《意见》明确,县(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镇(街)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村(社区)级巡河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三次。主要巡查内容包括:水体是否异常,水面是否有漂浮物;是否存在倾倒垃圾、渣土、建筑废弃物等现象;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行为,是否存在污水直排现象;是否存在违法采矿、违法建(构)筑物、碍洪物、侵占河道等问题;是否存在河道堵塞、堤岸崩塌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电鱼、毒鱼、炸鱼和违规捕鱼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流水质、安全的问题等。

  《意见》要求,各级河长及巡河员作为第一责任人,针对所辖河段存在的问题,要做到真抓真管,斗真碰硬,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迅速解决巡河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将问题解决在一线,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2月1日

王剑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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