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王剑 通讯员 刘正根)3月29日,陕西省防总、水利厅会同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召开会议动员安排全省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省防总要求各级防汛部门立即启动,扎实推进,确保在汛前完成工程建设,发挥功效。
陕西省是全国山洪灾害频发、高发的省区之一,陕南秦巴山区、渭河以南秦岭北麓、渭北黄土塬区、陕北白于山河源区、黄土丘林沟壑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等6大区域是汛期山洪灾害重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和群策群防工作体系,提高防御山洪灾害能力、宣传培训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对于减少山洪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促进和保障山丘区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非常迫切。
据了解,陕西省共有94个县(区)列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3年实施规划。今年投资投资2.04亿元开展34个县(区)567个乡镇、4992个行政村、6259个自然村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山洪灾害普查、危险区划定、雨水情监测站网、通讯预警系统以及宣传培训演练等监测预警和群策群防体系建设。为确保项目实施,陕西省水利厅会同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成立了“陕西省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管理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协调和处理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张玉忠指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事关防汛大事,马虎不得。项目涉及县区要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克服工程建设工期短、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等难题,充分利用汛前的两个月时间,力争汛前完成工程建设,发挥工程效益。他要求,项目涉及各市县的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密切联系上下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要严格工程建设管理,按照“统一建设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防汛标志”的原则以现为单位开展项目建设,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加强资金适用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与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效益发挥。同时,他要求项目建设涉及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指导,形成合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