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19
   
         
 
 
         
 
 
 
 
 
山东出台办法 规范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分享到:
2020-12-17
 

  中国水利网站12月17日讯(记者 赵新)山东省水利厅近日印发《山东省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旨在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规范节约用水监督行为,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基本遵循。

  “节水优先”是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内容。受制于自然禀赋条件,山东属于严重资源性缺水省份,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节水是一条根本出路。因此,制定节水监督检查办法,是践行“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主基调,履行水利部门节水监督职责的根本要求,是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现实需要,对于规范和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强化提升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和自觉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组织编制了《山东省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办法》包括适用范围、监督事项、检查范围、工作方式等共22条。

  《办法》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适用范围,即对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节约用水管理职责以及用水单位用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的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及水利部等上级机关对山东省开展节约用水监督检查的整改落实。

  《办法》明确了主要监督事项:节约用水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节约用水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控;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用水计量统计等;节水载体(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等)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激励措施制定和落实;节水宣传教育。

  《办法》明确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与水利部组织开展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省水利厅及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有关监督、考核事项相衔接,16个设区市全覆盖,每年选择重点监督检查事项,抽查一定数量的规模以上用水户。

  《办法》明确,山东省节水办将组建工作组,通过暗访、检查、调研、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市一单”等形式反馈,跟踪落实整改。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12月17日

赵新
责任编辑:李旸
相关新闻
 
山东省水利厅发布山东省水利先进实用技术(产品)推广目录
山东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实施规程》省级地方标准
山东省首个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获批
山东: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项目”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筑牢“黄金之渠”守护网
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18511059159 业务联系:010-63205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