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1日讯 笔者从山东省聊城市有关部门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的《聊城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对耗水量大的工农业项目加以限制,以进一步改善水资源短缺状况。
根据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限制或者禁止开采超采区地下水。造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降低或者水文地质环境恶化的,应当相应核减责任区域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或新增取水的,都必须依据《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同时,该市还要求各级财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水资源费征缴的监督管理。对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未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的县(市、区),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应核减该区域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