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28日讯(特约记者 严文辉)近日,江西省抚州市水利局联合共青团抚州市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文,印发了《抚州市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计划》的通知,吹响了该市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集结号。
《通知》要求,各用水企业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全面执行国家、江西省政策的基础上,立足抚州特色,定期遴选发布全市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重要公共机构及大中型灌区的“领跑者”名单及其水效指标,表彰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先进工作者,并积极推荐本市符合条件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进入江西省水效领跑者目录,通过标杆引领、标准引导、政策鼓励、强化宣传,鼓励相关用水单位学习、赶超水效领跑者,带动全市用水效率不断提升,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与发展。
《通知》明确了此次抚州市水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主要包括用水产品、用水企业行业、灌区及公共机构,以及在惜水、节水、护水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水效领跑者的入围申报,采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进行确定。其中,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目录、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名单每两年发布一次,灌区水效领跑者名单每三年发布一次,社会水效领跑者每五年评选一次。入围抚州市水效领跑者名单和目录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优先推荐给省发改委,作为江西省水效引领者的候选,并在技术改造、项目争取等方面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专项资金项目。
据介绍,此次抚州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就是要通过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达到“树立标杆、标准引导、政策激励”的目的,形成企业、单位和农业等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为切实做好此次水效领跑者行动,该市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水效领跑者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