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8日讯 (通讯员 汪涛)近日,经景德镇市委、市政府批准,新修订的《景德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和《景德镇市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正式印发,标志着该市全面启动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工作。
从2015年底开始,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景德镇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景德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9名市委常委分别担任9条河流的市级河长。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真正做到全市境内的每条河流都有各级领导分段负责、都有具体人员日常监管。一年多来,该市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别在组织体系构建、各项制度建设、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引导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获得了江西省河长办的充分肯定。
新修订的《工作方案》提出,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的实际情况,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因河施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城乡,加强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同时,《工作方案》还明确了要严格考核问责,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内容纳入对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将承担河长制工作重点任务的市直单位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保护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力争到2020年,全市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从目前的2.89%提高到3.33%,昌江、乐安河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主要地表水达标率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景德镇样本提供可靠的水生态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