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通讯员 余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江西省委10号文件,实地检验全省2011年度水利改革发展成效, 1月10日,在江西省水利厅统一安排调度下,106个由处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的水利改革发展考核小组赴全省各市、县(区),开展为期4天的水利现场考核工作。
2011年,江西省政府将水利改革发展纳入年度市县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将指标权重由10分增加到15分,并将开展水利考核的任务交给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在去年农建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办法,先后制定下发了《江西省2011年度水利改革发展考核细则》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水利改革发展省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并专门举办了水利改革发展考核培训班,对全省水利考核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
本次水利改革发展考核紧紧围绕江西省委10号文件内容,主要考核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10号文件、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特别要求对地方水利配套资金投入未比去年增加的市、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制。
考核采取交叉考核的方式,设区市之间交叉考核与厅机关、厅直单位之间交叉搭配相结合,考核组现场核实与负责处室打分相结合,尽量确保考核的客观公平。考核结果将于2012年2月底由省水利厅统计汇总后上报江西省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本次水利改革发展考核,对于进一步统一全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思想认识,摸清各地贯彻落实省委10号文件情况,科学评定各地2011年水利改革发展成效,激励约束地方政府重视、关心、支持水利工作,促进江西水利改革发展朝着更好方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