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15日讯 为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出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4月13日江西省永丰县政府出台了《永丰县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开展“绿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强调指出,突出搞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是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必须下大力气在全县开展“绿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摸清饮用水水源及水质现状。要对所辖区农村饮用水源地全面核实,摸清乡镇、村庄水源分布及水质现状,并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界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
二是各乡镇要根据保护区划的范围架设防护网,参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要求设置相应的标牌、标识、界牌等。
三是排查重点污染源。重点排查各乡镇、村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调查各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污染源及其它可能造成污染的固定源(如垃圾堆放点、旱厕等)的分布以及污染程度;重点查清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情况。
四是开展全面整治。全面整治查出的重点问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设置的排污口,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请当场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对于影响并污染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企业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实施关停、搬迁。
五是强化长效管理。研究编制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效管理措施,制定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方案》公布了组织机构、明确了领导职责、制定了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及主要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