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25日讯(记者 程瀛 通讯员 楼锋)9月21日,江苏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联合组织召开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加快工作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一要认真领会管理范围划定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线,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一个区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强化各级政府对河湖的空间管控能力,推进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河湖空间规划管理体系。二要切实遵循管理范围划定的基本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分级负责、分批推进原则,对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已领取土地证的做好地籍信息化;已征用土地的尽快完善土地权属登记手续;虽未征用的积极确权,重点是水利工程占压地。三要加快落实管理范围划定的目标任务。重点是727条省骨干河道、137个列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闸站及水库。要按照确定的时间表、线路图,紧扣201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关键时间节点推进,确保省委省政府既定目标顺利实现。四要严格执行管理范围划定的实施步骤。以县为单位加快编制实施方案,今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市级水利部门符合性审查和本级政府批复工作;建立专门队伍周密组织实施,对照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定,严把过程质量控制关,保障年度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开展项目抽检和整改,认真开展年度考核验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成果运用,严格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涉水事务依法管理,保障河湖生态效益和水利工程效益发挥。
对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组织保障,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调动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级水利、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三要强化政策研究和技术指导。各级水利、国土部门等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加强政策研究,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大对困难和问题的协调处置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矛盾处理中的作用。四要强化社会舆论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管理范围划定的政策规定和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会议要求各级国土部门充分认识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联动机制,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工作进程,加快推进此项工作。一是依法依规确权登记,及时做好登记发证手续,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按照规定调处纠纷,尽快确定权属。二是配合做好勘测定界,协助做好实地勘测,设定界桩等技术性工作。三是规范提供基础资料。在签订保密协议基础上,提供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实现地籍成果共享。四是协助建设信息系统,发挥多年来国土信息化建设优势,拓展一张图成果应用广度和深度,协助做好水利部门河湖和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
根据会议部署,省财政厅将督促地方财政部门筹集落实资金,确保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按照事权及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及时足额落实本级专项资金。二是认真测算经费,及时将年度所需资金包括工作经费一并列入财政预算。三是加大奖补力度,省级补助资金将采取因素法并结合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办法测算分配。四是严格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江苏省水利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了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了调查摸底和经费测算,印发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和技术规定,并联合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和江阴市、铜山区等13个试点地区(单位)扎实推进。目前,13个试点已全部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符合性审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