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普办水土保持水蚀野外调查质量控制要求,从2011年8月8日开始,河北省水利普查办公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11个小组对全省11个市147个县的水土保持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河北省普查办对11个质量控制小组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省级质量控制的标准要求和审核程序。目前全省已核查72个县。
质量控制主要是对野外调查单元分别进行外业、内业审核,外业内容包括单元勾绘的地块边界位置是否正确、水蚀野外调查表记录的地块信息(主要是土地利用类型、生物、工程和耕作措施类型等)是否跟实际相符、4种类型照片(标识照片、地块近景照片、水土保持措施照片、宏观远景照片)是否齐全;内业内容包括调查成果清绘图是否与野外调查图一致,地块边界是否清晰,地块编号、照片编号和方向是否正确。录入的水蚀野外调查表内容是否与纸质表记录信息一致。
在质量审核中发现,大部分县调查的成果数据质量基本能够达到国普办要求,个别县仍需要补充和完善调查成果。河北省普查办随时通过QQ群和电话等方式解答各县在普查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降低了错误率。
为确保汇总上报阶段和成果评价阶段的工作顺利开展,河北省普查办要求各市县于9月底基本完成水蚀野外调查成果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在保证进度的同时各级要严把质量关,保证调查数据成果准确可靠。
来源:河北水利网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