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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河长+检察长”双长联手助力河湖生态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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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中国水利网站9月30日讯 (通讯员 韦玉芳)南宁市水系发达,河流湖泊纵横交错,为进一步提升保护水生态环境资源的整体工作效能,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保护我市水清岸绿的优质水环境,9月28日,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构建强有力的司法行政双层防护网,开创双赢、多赢、共赢的水环境治理新局面。

  《实施意见》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的职能作用,针对日常巡查、办案协作、信息共享和日常业务交流等8个方面建立协作机制,提出12条具体指导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设立由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河道总检察长,在市领导担任河长的21条河流和6个湖泊流域分段设立相应的河道检察长,建立“河长+检察长”组织体系。

  在协作办案和信息共享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办充分利用河长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在涉河涉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等方面的问题和重要工作线索信息及时互相通报,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双方办案过程中的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和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进行了明确,对重大涉水案件联合督办、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以及在日常联络、人员交流等方面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作出了具体要求。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促进南宁市各级河长湖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南宁绿水青山,让老百姓享有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强首府战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9月30日

韦玉芳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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