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3日讯 (通讯员 卢明发 林晓君)广西南宁市江河水系统丰富,有郁江、右江、左江、红水河、武鸣河、八尺江等江河,共427.83公里,另外监管建成区18条内河总长636公里,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河道管理任务繁重而艰巨。为了贯彻落实南宁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治水、建城、为民”的工作要求,2016年,南宁市水利部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作为,加强宣传,坚持依法行政,促进河道长效执法管理,更有效打击南宁市邕江水域的非法采砂行为,有效提升南宁市水行政执法能力,确保全市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桥梁安全和航道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开展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情况。南宁市水利局市起草了《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后,南宁市在正积极开展辖区内河道采砂规划的修编工作,待完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依法行政,加强河道采砂许可审批。为了贯彻落实南宁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治水、建城、为民”的工作要求,南宁市水利系统在推进中国水城建设和海绵试点城市试点建设中,积极配合,推进百里秀美邕江综合整治开发和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对具有河道采砂许可横县郁江河段管理,横县政府批准同意《横县2016-2017年郁江河道采砂权出让实施方案》,2016年2月,广西横县金盟矿业有限公司分别取得了西津上游河段采砂权(全长83公里,期限两年,控制进入采砂船15艘)和西津下游河段采砂权(全长61.5公里,期限两年,控制进入采砂船6艘),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共计288万元。
三、狠抓水法宣传,营造良好河道执法环境。为强化群众水法规意识,为依法行政营造氛围,促进生态、宜居、和谐南宁建设,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及广西水利厅工作部署,南宁市水利局结合南宁市加快推进邕江两岸综合整治工作要求,2016年3月22日,南宁市水利局局和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市新阳街道办事处雅里村五通庙联合举办了201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整个活动通过展放6块宣传板、悬挂11条宣传横幅、发送800余份宣传资料和手册等方式向市民宣传节水惜水的重要意义。为更好保护“母亲河”邕江流域水环境,全面提升南宁市水系生态品质,联合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组织了近300人和4台钩机对邕江沿岸菜地进行清理。在全年的其他综合执法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主动印发宣传资料送到市民手中,争取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南宁邕江河道水政管理监控系统建设。共投入603.45万元,完成邕江河道水政管理监控系统项目前端32个监控站点建设,全线分布120个高清摄像头,建立后台视频监控智能应用系统、邕江河道视频监控中心,实现了对邕江市区整治段24小时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邕江市区河道水事信息,为快速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五、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南宁市水利局配合开展邕江两岸开发整治,依法复查27座砂场,加快新砂场的选址、规划,推进邕江三津、三岸砂场搬迁工作;联系南宁海事、交通、环保等部门和辖区政府强化河道联合执法工作,全市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8起,罚款24.8万元。其中隆安县立案16起,结案15起,罚款21.3万元,西乡塘区立案7起,罚款3.5万元。联合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组织对邕江沿岸菜地进行清理。组织开展邕江河道巡查365人次,制止水事违法违章事件26起,发出《整改通知书》29份,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54份,发出《限期清除妨碍行洪障碍物告知书》51份,发出《限期清楚妨碍行洪障碍物决定书》29份,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2份,拆除违章搭建房屋330平方米,拆除构筑物40立方米。加强涉河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对未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的隆安县那桐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青秀区津头村竹排冲应急排涝泵站项目、青环路邕江综合整治工程(滨水公园东侧—三岸大桥)项目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项目业主完善相关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保持堤防安全。
六、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水政执法纪律。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制定完善了市水政监察支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工作。在执法工作中,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强化依法行政,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业歪风,对所有案件坚持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形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