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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通过省人大审议 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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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31 |
本站7月31日讯 (记者 汪栋)7月2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顺利通过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石羊河流域是甘肃河西三大内陆河流域之一,扼守着河西走廊的门户,空间区位十分重要。 流域内人均占有水资源仅775立方米,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仅280立方米,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近二十年来,随着石羊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生产用水挤占生态用水,使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尤其是位于下游的民勤县生态环境呈急剧恶化态势。
《条例》明确指出,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以水定需、理性节约、科学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省政府设立石羊河流域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流域内水资源工作。
《条例》对流域内取水、用水做了具体规定。流域内地表、地下取水许可以及需要取水的建设项目等,均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流域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禁止建设高耗水、高污染工业项目,已建的应当限期进行改造。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流域内开垦荒地。
《条例》规定,对不执行水资源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批准取水的总量超过流域管理机构下达的可供本行政区域取用水量指标的;拒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越权征收水资源费等,将由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违反《条例》的,将处以2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甘肃省水利厅厅长许文海介绍,《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实行之后,将对整个流域的水资源的合理配给、科学使用起到指导作用,同时可以有效补给流域地下水和增加进入民勤绿洲的地表水量,对于缓解当地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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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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