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1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流域 > 长江

长江流域新建两项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合作)机制

发表时间:2024-12-20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晅宇 葛增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日前分别联合长江三角洲地区上海、江苏、安徽三省(直辖市)以及三峡库区重庆、湖北两省(直辖市)水利厅(局),建立起长江三角洲地区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三峡库区水行政执法合作机制。

  长三角地区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框架,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问题线索协作研判、违法违规事项跟踪督办、协同办案、执法监督等制度,推动执法普法融合,全面加强执法协作,提升监管效能。三峡库区水行政执法合作机制以违法线索发现、处置、反馈为抓手,强化联合执法、大案要案共商、学习培训共享,推动构建“央地融合、条块结合、左右岸协同、上下游联动”联合执法格局。

  长江委将继续全面加强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协作,强化会商研判、资源共享,加强力量统筹、科技赋能、执法联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准确发现涉水违法问题,依法科学研判处置,以法治力量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12月20日

作者:刘晅宇 葛增林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