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全力推进非法矮围专项整治
□通讯员 岳鹏宇 张细兵 记者 杨莹
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不仅影响鱼类生存繁殖,还阻碍河道行洪和降低湖泊防洪调蓄能力。2020年8月起,水利部组织沿江各省市对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湖水系通畅,切实推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3—5月,在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等9省(直辖市)全面排查和集中清理取缔非法矮围的基础上,长江委组织近10个部门(单位)开展遥感排查、现场抽查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等工作,密切关注各地清理整治进展,定期统计并报送水利部。
在现场抽查检查过程中,长江委严格按照清理取缔标准,逐一复核非法矮围是否完成清理取缔。对于现场发现的清理取缔不到位问题,及时以“一省一单”形式向有关省份反馈,同时对进一步清理取缔情况进行再次复核,确保清理取缔到位。对于少数难啃的“硬骨头”,采取现场进驻式检查方式,实行“一日一检查、一日一报告”,督导地方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直到完成整改。
据了解,截至7月,长江干流及洞庭湖、鄱阳湖区已完成清理取缔63处非法矮围,共拆除围堤长度约60公里,恢复河湖水面面积约45平方公里。同时,清理取缔其他水域45处非法矮围,拆除围堤长度约71公里,恢复河湖水面面积约20平方公里。
长江委将督促有关省份加强河湖遥感影像排查和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瞒报、漏报和新增非法矮围问题,动态更新非法矮围台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维护河湖行蓄洪功能,修复河湖生态环境。
作者:岳鹏宇 张细兵
见习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