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山东省齐河县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是水利部确定的全国粮食作物井灌区唯一引入社会资本试点项目,主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新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地区提供经验。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德州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水利厅以“德政字【2015】49号文”联合批复。招商人为齐河县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招商代理机构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试点项目喷灌工程进行公开招商,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商内容及政策
项目位于齐河县焦庙镇,发展喷灌面积5292亩,其中中心支轴式喷灌机喷灌工程面积2051亩,卷管绞盘式喷灌机喷灌工程2579亩,半固定式喷灌工程662亩。半固定式喷灌工程支管和喷头部分、中心支轴式喷灌机及卷管绞盘式喷灌机建设投资的40%,由省以上财政投入,剩余60%投资,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工程建成后,投资人与当地农民用水协会按出资比例组建专业合作社,负责项目区灌溉工程的运营管理,依据县政府指导价标准(2015-2019年执行水价初定为0.88元/m3,每5年水价增长10%)收取灌溉服务费,获取收益,工程运行管理的年限为15年,工程投入使用3年后股权可以转让。县政府鼓励和支持投资人在本县域范围内复制推广投资建设和运营农田水利工程的模式,拓展经营服务范围。在风调雨顺或遇到特大干旱等极端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灌溉,工程的运行维护费用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保证正常运行;若连续两年工程运行的社会资本收益率之和低于8%时,由县政府财政将两年的社会资本收益率之和补足8%。同时,县政府设立奖励基金,年用水量低于水权分配指标时,政府按年度给予奖励。
2、投资人资格条件
投资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净资产2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5年内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节水灌溉产品生产销售经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本公告之日起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
3、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3日。
(2)报名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报名时请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净资产200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近5年内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节水灌溉产品生产销售经历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获取招商文件时间:2015年10月4日-2015年10月13日。
(4)招商文件费用: 6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联系方式
招商人:齐河县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荣勇
电 话:0534-5336135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齐士勇 张文双
电 话:18678506779 0635-292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