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将重点实施预防保护、绿色发展、重点治理和示范引领四大工程,“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0万亩,水土保持率达90.49%以上;到2035年年底,水土保持率达92.91%以上。
在实施水土流失预防工程方面,漳州市突出源头把控、重点防控,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和相关规划意见征询,分类分区实施差别化保护治理;在实施绿色发展工程方面,突出工作协同、精准监管,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细化明确水土保持监管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分类精准监管;在实施重点治理工程方面,突出治理攻坚、综合施策;在实施示范引领工程方面,突出考核评估、示范创建。
漳州市将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融入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扎实推进预防保护、综合监管、综合治理等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